
执法人员凌晨检查农贸市场生猪的质量。翁德汉/摄
□记者 张升萍 实习生徐晖
11月27日凌晨4点,正当大多数居民还在熟睡中时,仙岩镇“和风细雨”地进行了一场“餐桌革命”:从当天起,统一定点屠宰的生猪进驻仙岩农贸市场,居民的餐桌真正摆上了“放心肉”。12个农贸市场的58位屠商都进购了动物检疫站和肉品检验站检验检疫的、盖有两种蓝色印章的“放心”肉品。
“仙岩每天用猪量大概在80头左右,每天这么多的生猪肉都是没有经过检验检疫,而是私自屠宰流入市场的,其潜在的危险是非常大的。”区经贸局市场贸易科科长戴明亮称,仙岩、丽岙原属瑞安,在习惯上保留了原来私自屠宰的方式,当地居民对此也是习以为常,所以这一带的生猪市场整治难度比较大,“放心肉”进程也是比较滞后,而要想今后巩固牢“放心肉”市场,当地居民的消费观念的转变也是非常重要的。
据了解,当地很多屠商认为,经过定点检验检疫屠宰后的生猪,因为经过了倒挂放血、冲水、吹干等多道程序后,肉质颜色不够鲜艳,不够亮泽,大大影响了猪肉的卖相。而据有关专业人士介绍,生猪肉本身带有大量的细菌,其血液、唾液中尤其多,所以就必须进行倒挂放血放唾液等程序。
对于生猪的屠宰,我国于1997年已经出台了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,实行的是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、统一纳税、分散经营的政策。对于私屠滥宰行为是明令禁止的。要求任何从事生猪产品销售、生猪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饭店、宾馆、集体或是单位,销售或使用的生猪产品应当是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。另外我省也在1999年出台了实施办法,增加了生猪在屠宰时检验设备、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等设施的要求,排放的废水、废气、废物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等一系列规定。
为保障人们“入口”安全,今年9月区政府特下发文件整治猪肉质量安全,要求从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,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,综合运用法律、经济、行政手段,形成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。其生猪定点屠宰率于今年年底实现100%,各镇(街道)所有农贸市场、超市、集体食堂、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%来自定点屠宰企业。“仙岩市场都已经使用定点屠宰、检验检疫的猪肉了,我们准备于12月5日将‘放心肉’进驻丽岙市场。”戴明亮表示,随着“放心肉”进驻最后一个镇,我区“放心肉”的市场占有率将达到100%,可为市民餐桌上的常客———猪肉筑牢一道安全防线了。

通过检验检疫的“放心肉”摆上了屠商的案板。翁德汉/摄